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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选计划与山东选调生的区别

山东中公选调生考试网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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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选计划”是由山东省青岛市决定组织实施“青年干部人才选育计划”(简称“青选计划”);

山东选调生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及山东省实施意见,按照《加强选调生选育管用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山东省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开展的选报录用选调生工作。

小编为方便大家更好的了解“青选计划”与山东选调生的区别,参考2022年公告整理了一下表格进行对比

 

 

2022年“青选计划”(以山东大学为例)

2022年山东选调生考试

编制

事业编

行政编

选调范围

面象全日制44所双一流高校+13所省内重点高校定向优秀应届毕业省

nan

定向选调生: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及相关专业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常规选调生: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选调生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截至2021年9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山东大学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农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医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二)具体条件

选调范围的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选调到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1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1年9月30日)。

2、选调到“七区”、“三市”事业单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1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1年9月30日);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校级以上奖学金等奖励。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三)202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截至2021年11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2022年底前取得)。

(四)定向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综合表现比较突出,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优先选调。

常规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须是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录用报到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五)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独立学院不列入定向选调范围。

(七)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11、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十)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选调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推选结合、以选为主”的方法,按照网上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定向选调生:

网上报名与确认、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选调名单

常规选调生:

网上报名与确认、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选调名单

报名流程

①提交报名信息

②上传审核资料

③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④报名确认

定向选调生:

①提交报名信息

②上传审核资料

③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④报名确认

常规选调生:

①提交报名信息

②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③报名确认

管理培养

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择优调任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及有关实施细则,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一)岗前培训。被录用的选调生正式到岗前,由省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二)岗位安排。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报考定向选调职位人员,录用后一般安排在市、县级机关工作。报考常规选调职位人员,录用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录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转送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录用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村任职2年,优先安排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或第一书记帮包村工作。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县级组织部门安排一名思想好、作风正、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对其进行思想引导和工作指导。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五)政策保障。在基层锻炼期间,对定向选调生,根据有关要求发放生活补助;录用到乡镇的选调生,每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市直定向选调生按照各市制定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定向博士选调生工作满四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在省内统筹安排。

(六)后续管理。基层锻炼2年期满后,对基层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定向选调生锻炼期满后,返回选调单位工作,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对在县乡工作的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表现优秀的,及时安排担任乡镇(街道)、县(市、区)直部门中层正职。在县乡换届、日常补充调整时,将表现优秀的选调生选拔进县乡党政领导班子。

参考公告 2022年青岛市“青选计划”选调公告(山东大学) 2022年度山东省选拔录用选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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