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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省面向上海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报考条件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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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1、选调对象。2016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工建交类、法律类、农林牧水类、社科类专业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定向、委培生除外),2016年8月以后毕业的不能报考。

2、选调条件。考生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时获得相应学位,学习成绩优良。

(2)年龄要求。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经历要求。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半年以上。

(4)其他要求。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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