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问:选调生面试如何组织进行?
答:选调生面试计划于2019年2月下旬在上海、北京两地分别举行(其中,北京高校考生的面试在北京举行;其他高校考生的面试在上海举行)。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计划于2019年2月21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行通知。
12、问:被考察人选如何确定?
答: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被考察人选,一般实行差额考察。
面试成绩与体检考察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13、问:如何填报职位意向?
答: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可在体检考察名单确定后,登录报名网站,填报今后具体工作职位意向,作为转任安排的依据。
14、问:被考察人选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被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上海市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交由院系党组织填写在校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