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笔试。笔试计划于2020年11月14日在上海、北京两地进行。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6、确定面试名单。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类别方向计划选调人数,以1:4比例确定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
各类别方向选调生计划录用人数可根据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情况做适当调整。
笔试成绩与面试名单计划于2020年11月3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7、面试。选调生面试计划于2020年12月10日至14日在上海举行。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计划于2020年12月6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将不再另行通知。
8、体检。选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选调生面试的考生在上海进行体检。
9、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实行差额考察。
10、选报职位意向。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根据各类别方向选报具体职位意向。
11、考察。上海市委组织部组织选调生考察工作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选在校期间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奖惩等情况。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
12、公示。拟选调人选计划于2021年1月进行公示。各高校拟选调人选通过本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各招录机关与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同时与选调人选签订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13、基层培养锻炼。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上海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选调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养锻炼(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4、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选调生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进行跟踪培养管理。上海市委组织部可根据上海重点工作任务及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行组织调配或安排岗位交流转任,加大选调生统筹使用力度。
四、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1年度专项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021-12333
考务咨询电话:021-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021-24022511
本次选调工作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将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动态调整,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上海市委组织部将于2020年10月中下旬赴有关高校宣讲推介,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各相关高校就业信息和“上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
附件:
1、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名单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