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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入面试的考生,选调单位要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中共党员证明信、学生干部证明信、学生干部证书、三好学生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按选调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其中,具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提供所在区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2.“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