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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沙依巴克区2018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引进优秀人才(补录8人公告)

沙依巴克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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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在三甲医院自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岗位需求、个人志愿、学校推荐意见等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站(网址:www.wlmqrsks.com)公示。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到岗后,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时间安排

沙依巴克区第一时间电话与考生联系相关事宜。

六、招录政策

1.到岗后,用人单位报销体检费和首次进疆交通费(飞机、火车、汽车)。

2.工资额:国家规定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福利待遇;

3.人才补贴:除上述工资外,硕士增加补贴200元/月;

4.其他待遇:配偶和父母在外地的,每年可分别享受30天、

20天的探亲假,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5.到岗后,按硕士2.5万元、博士3.5万元的标准提供生活保障;

6.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兑现相应职务职级;

7.一经录用提供免费周转房等住房保障;

8.签订8年以上服务协议的,给予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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