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在报考职位排名较低的,不得参加后续面试环节。博士学历考生报考云南警官学院和除昆明市以外的州(市)级及以下职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带入最终成绩计算。
面试(部分职位含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百分制);
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百分制)×60%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40%。
报考多个职位的考生,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仅对要求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有效。面试结束后,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不唯分取人。对部分出现空缺的职位,可从参加其他职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择优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