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和公布报名信息
2019年3月8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园网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2019年3月14日9:00至笔试开考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17日9:00—11:00(120分钟),笔试考点设在北京或昆明,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结束后,由云南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得参加后续考录环节。
(五)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本校校园网公布名单,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本人。
(六)后续工作
1.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2019年4月底前,由云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与高校相关部门及拟录用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2. 组织体检和考察。2019年6月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3. 拟录用人员公示。在本校校园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4. 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原则上在2019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5. 签订就业服务协议。定向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
四、相关政策
1. 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录用到省级机关工作,本人自愿也可录用到州市级机关或县(市、区)级机关工作;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用到州市级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别优秀和专业对口的可录用到省级机关工作,本人自愿也可录用到县(市、区)级机关工作;本科生原则上录用到县(市、区)级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别优秀和专业对口的也可录用到省级机关或州市级机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