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1. 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3日一天,上午9:00开始;
(2)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210室。
2. 参加对象: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未经现场初审者视作自动放弃。
3. 要求:资格初审现场必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在事先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本科毕业证书;
(4)本科学位证书;
(5)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普通话证书;
(8)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如校优、省优、奖学金等)。
(三)学科面试
1. 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开始。
(2)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210室。
2. 参加对象:名单将于12月3日16:30时以后,张贴在学生之家A区210室门外,不再另行通知,面试缺席者视作自动放弃。
在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本科及研究生毕业院校层次、学历层次、学业情况、个人特长等综合因素,分学校、学科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与参加学科面试人数的较高比例原则上为:招聘指标3名及以下为1:3,招聘指标4名及以上为1:2。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时,可全部进入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3.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与交流问答的形式。
4. 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面谈与签约
1. 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4日下午2:30开始。
(2)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210室。
2. 面谈对象: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以后,张贴在学生之家A区210室门外,不再另行通知,缺席者视作自动放弃。
依据各学校、学科面试成绩,确定面谈考核对象。核定指标与面谈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1.5,考官及用人单位与考生进行面谈交流考核,根据综合因素经“双向选择”确定拟录用对象和招聘单位。其中,高中段报名考生面试成绩高于初中段的,根据考生意愿可以作为初中段面谈对象。按学科核定指标确定签约人数。
3.签约事项
经双向选择拟录用的对象,必须征得家长支持后,即可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体检与考察均合格后则协议生效,以后一律不得毁约。
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