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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卫计系统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2018届医学类毕业生公告(33人)

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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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录取方式

硕博士面试后成绩于招聘当天在考试现场公布,报考人数2人以上的,按成绩高低且高于合格线录取,报考人数1人的,高于合格线录取。

本科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且高于合格线自主选择报考类别专业岗位所推出的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未准时到场参加择岗或选择不定的,视作自动放弃。如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现场抽签按序号前后进行择岗。如考生自动放弃择岗,则后一名进行递补。成绩于招聘当天在考试现场公布。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一经选定,不得调整或重选。

4.体检

各职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外组织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在办理录用手续前。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5.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6.聘用

现场招聘工作结束后,当场发给拟录用人员《绍兴市越城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通知书》,并告知考生于2018年7月31日前持通知书报到,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正式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市越城区卫计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考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备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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