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温州党建网、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组工公众号及相关大学就业信息平台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文档(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各选聘单位报名电子邮箱(不得向2个及以上选聘单位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温州市定向选聘2019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报名邮箱详见公告附件1。
2、报名材料。
(1)浙江省温州市定向选聘2019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填写)。
(2)二代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和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3)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盖章)、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电子文档。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选聘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向面试对象发送《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与选聘岗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人数不足的,名额可进行调剂。
(三)资格复核和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面试需设合格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办法由各地另行通知。面试前,可组织入围面试人选到各县(市、区)进行实地参观考察。
在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定向选聘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盖章)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选聘人数1:2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标准由各选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单位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办法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以及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