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选调。
选调机关根据各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该职位的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入围人选进入面试。
6、面试。2019年3月30日8:30全省同步开展。面试的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由选调机关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48小时放弃面试资格的,选调机关可视情进行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选调。
7、初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计划职位的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放弃选调的,选调机关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选调机关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
拟选调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选调的,选调机关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同时送相关选调高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公务员录用的,选调机关与拟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同时约定5年内不得调动到省外工作(中组部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开遴选除外)。拟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市委组织部按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10、试用期及任职定级。选调生录用后,在县(市、区)级机关重要部门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进行机关养成训练,熟悉综合业务,锤炼公务员素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录用。
11、到村任职锻炼。根据中央文件规定,到村任职时间不少于2年。到村任职一般安排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符合条件的也可兼任“第一书记”或农村工作指导员。到村任职期间,选调生的行政关系在原派出单位不变,组织关系转入接受单位;日常管理由派出单位、接受单位共同管理,以接受单位为主;享受派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到村任职锻炼期满,分配至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工作,行政关系均在县(市、区)本级。
每年中央国家机关、省、市的公开遴选,将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基层选调生。县乡机关选调生符合各级遴选要求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