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市低生活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免缴考务费用。具体办法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根据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生活家庭的报考人员根据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书面提出免缴考务费用申请,并经所在高校有关部门(院系党组织和校党委组织部或者学生处)审核签章。免缴考务费用申请材料与报考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确认。
实际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选调指标。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拟于2009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按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下达选调指标的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面试人选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缴费方式与笔试相同,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期缴纳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市低生活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免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下达选调指标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3、考察与体检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下达选调指标的1:1.1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察与体检人选名单在安徽先锋网上公布。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和综合考察报告。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各有关高校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组织考察对象到当地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4、公示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公示。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安徽省2009年选调生。选调生确定后须与所在高校签署诚信承诺书,学校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由于考察、体检、公示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5、分配
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生源地、个人志愿及各地需求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工作单位,非定向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等基层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生分配到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检察院。拒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选调生资格。
选调生分配后由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生资格和公务员录用。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选调。咨询电话(传真):0551-2609436。
附件: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事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0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