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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省选调生考试招考公告

网络 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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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省委组织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的1.1:1比例,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在安徽先锋网等媒体上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分配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先锋网等媒体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考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安徽省选调生录用对象。

选调生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机关和开发区管委会等基层单位,其中基层项目人员原则上分配到所在的乡镇机关,服务期未满的应继续任职至服务期满。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照分配方案办理派遣手续;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由高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随转,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邮编:230022,电话:0551-5205272),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照分配方案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基层项目人员由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照分配方案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档案、户口等转移手续。对拒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选调生选拔过程中,因体检、考察、公示、分配等原因出现招考职位缺额的,一律不进行递补。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1、应届毕业生政策咨询:0551-2609726(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0551-2827759(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0551-2663221(省公务员局考录处)。
2、基层项目人员政策咨询:0551-2607694(省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处),0551-266318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市场处),0551-2811091(团省委学校部)。
3、考务技术咨询:0551-3457903、0551-2862049。

附件

1、安徽省2011年选调生招考职位表(一).xls

2、安徽省2011年选调生招考职位表(二).xls

3、安徽省2011年选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4、安徽省2011年选调生录用审批表.doc

5、省外重点高校名单.doc
 

             中 共 安 徽 省 委 组 织 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安  徽  省  公  务  员  局
                 共 青 团 安 徽 省 委 员 会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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