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配、管理和使用
选拔录用后,“985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直接分配到县直机关、乡镇(街道)或开发区工作;其他毕业生分配到县直机关、乡镇(街道)或开发区后,根据其特点和所学专业,安排到村任职锻炼,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2年期满考核合格后,返回原分配单位工作。到村任职锻炼的选调生,试用1年期满后,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任职定级。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期间,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基本规定,同时享受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待遇。
对能力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适合做基层领导工作,表现优秀的选调生,按照公务员职务晋升有关规定,及时提拔使用。同时,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时,划出一定比例面向选调生。市县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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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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