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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2018年公务员(选调生)公开招考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北京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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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面向2018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对于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此类考生均须提交此表)打印件;对于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7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打印件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3)报考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考生,需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此类考生均须提交此表)打印件;对于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的京外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较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他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4)报考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待业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所取得的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5)报考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需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需在有效期内)打印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复印件,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存档机构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复印件,如为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如为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机构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6)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较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需在有效期内)打印件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以及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如为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机构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较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国内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审查材料”中第6款第(3)项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需提供“审查材料”第6款第(6)项所述材料;

(8)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打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北京市招录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推荐表原件(获得相当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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