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朝阳区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将依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其他有关招录规定的各项条件及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区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2、考生所提供的身份证件、资格(资质)证书等应在有效期内。
3、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及后续程序。
4、本次招考面试将于3月上旬进行,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后续相关公告。
5、考生确有困难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需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上述要求的审查材料按单位通知要求准时到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材料审查。
6、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考试录用工作有关政策执行。
7、请报考人员近期保持通讯畅通,对资格审查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及时与所报考单位联系。
8、朝阳区人民法院、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市直属机关(如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药监局等市级机关下属朝阳分局等单位)不在我区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请各报考人员电话咨询相关招考单位或关注其资格审查公告。
附件1:朝阳区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