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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公共基础政治知识:中央国家机关之国家主席

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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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宪法修正案正式通过,关于宪法修正的知识是考生在复习的时候需要重点关注的考点,现就宪法中有关国家主席的重要知识进行讲解。

一、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对外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职权。

二、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宪法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均为5年。

三、国家主席的职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法律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后,由国家主席予以颁布施行。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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