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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公共基础考试之个税法亮点解读

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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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诀:(一)记住省部军,注意级别;(三)(四)(五)(六)统一记忆为三费三金二贴一赔款,三费为福利费、转业费及复员费,三金为抚恤金、救济金及退役金,二贴为国标补贴津贴,一赔款为保险赔款。其他有些印象即可。

四、哪些个人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口诀】残孤烈灾害

五、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发生重大变化,综合所得起征点提高至每年6万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考点】分清每种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怎样计算

六、新增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法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务院颁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对专项附加扣除作出了更细致的规定,需要考生掌握的重点条文如下:

(一)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二)扣除标准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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