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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公基法律知识:常见法的渊源及其效力层次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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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常见的法的渊源及其效力层次

由于各国家机关的领导和监督等关系决定了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次。

1.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效力最高,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效力次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由省级和设区市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对主要的法的渊源之间的效力层次可用用一图简化。

讲课时可边讲解边画图,或先制作好图,再结合关系图讲解,以加深学员印象,并为讲解宪法中国家机关职权理清各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以上就是小编和大家分享的内容啦,希望能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大家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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