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解析】
“教科书式的老赖”,是对失信人员一种形象比喻更是一种无奈与痛恨的发声,老赖的存在不仅是道德失范的表现,更会影响诚信社会及法制社会的建设。
首先,被害人亲属的做法虽然无奈但也不妥。一方面,两年多的维权与协商始终没有得到肇事者的赔偿与致歉,单凭个人的力量不足以让失信者守信,无奈在网上声讨肇事者,短时间引起公众的关注与援助,借助社会的力量让失信人警醒,也显现出被害人家属想让执法机关快速履行法律义务的无奈之举。但是另一方面,虽然被害人亲属的做法值得大家同情和理解,但是我们也要理性的看到此做法不妥之处,其侵害了肇事者的肖像权及隐私权的事实,却有违法之嫌。
其次,肇事者的失信者行为害人、害己。作为肇事者不积极履行法律的判罚,却逍遥自在的过着自己的生活没有一点忏悔之意,失信于人不仅自毁前程也让家庭成员为自己的行为承受舆论的压力,更是给受害者的生活和身心带来巨大的伤害,这种失信的行为百害而无一利,肇事者敢于失信不只是源于自己道德的缺失,更是法律执行乏力所带来的连锁反应。
较后,法未执行是祸源。在全力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法律权威不仅是国之重器,更是民众道德方向的指引,它承载着多重属性。此事件的出现无疑会冲击司法公信力,虽然司法机关对于此案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公正的判决,但是无论处于何种原因导致此事件两年时间没有执行到位,司法机关都难逃其责,这也说明法制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制止“教课书似的老赖”还需“教科书般的执法”让老赖无处遁形。
一方面,司法执行落实到位,完善司法执行过程中的各项条例,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督促司法执行的时效性,第一时间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黑名单制度发挥实效,第一时间将失信人员纳入其中,限制出行、禁止高消费、禁止办理各种信贷业务、限制子女就学条件等举措外,同时也可以采取老赖彩铃等创新方式督促老赖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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