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选调生面试热点:完善监督程序 药品安全更“透明”

2018-05-17

位置:首页 > 备考资料 > 面试 > 面试技巧 >

【导语】:在选调生面试备考阶段,考生们需要提前准备一些面试热点问题,学会根据面试热点问题来进行分析,并提高自己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中公选调生考试网提供选调生面试技巧指导,希望广大考生顺利通过选调生面试!

  选调生考试QQ群658970981 | 微信公众号:xdsoffcn | 选调生面试精选

  2018各省选调生公告汇总 | 重要时间节点选调生报考百科指南

背景链接: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要求,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由专门部门统一采购,禁止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

根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踪工作。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应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建立报告管理制度,配备专人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只能供本单位使用。未经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也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本单位配制的制剂。医联体成员单位内部各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供成员单位相互使用。医疗机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召回的,应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药品召回义务。

【命题是什么时候】

陕西省食品药监局日前出台《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要求,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由专门部门统一采购,禁止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并对药品的保存和制剂的使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此规定,谈谈你的看法。

翻页查看【中公解析】

相关推荐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