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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公祭日,应该知道的事情

人民网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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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设立专家组成员,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曾表示:“南京大屠杀事件是侵华日军滔天罪行中较典型的一例,但南京不是全部。日本帝国主义染指我国,较早可追溯到1874年侵略台湾,此后一直到1945年宣布投降,日寇在中华大地肆虐,烧杀掳掠,无所不用其极。其间被日军屠杀的都应成为公祭对象。”2014年国家公祭网(http://www.cngongji.cn/)上线,列出了七类遇难对象供海内外网民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化学武器死难者、细菌战死难者、劳工死难者、慰安妇死难者、三光作战死难者、无差别轰炸死难者。

3、今年的国家公祭日仪式如何举行?

自设立以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都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举行。根据国务院批复,自2014年起,每年12月13日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主会场举行升国旗和降半旗仪式。

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国家公祭仪式通告:2017年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在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约 10:01),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13日上午10点,在南京17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12个社区和6家反映抗战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国家公祭仪式同步举行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活动。

公祭日当天还将开展多项悼念活动,上午10点,由中国博物馆协会纪念馆专业委员会组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馆、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等国内20家反映抗战主题的纪念馆同步举行悼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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