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国从2018年起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人民网 2017-12-19

位置:首页 > 备考资料 > 时政热点 >

2018选调生考试快捷通道
2018重要时间节点 选调公告汇总 各省报考条件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考试政策
各省选调生课程简章 选调生考试百科大全
2018选调生交流群:465445899,点击加入,为你答疑解惑
关注选调生公众号:xdsoffcn,免费领取金榜题名备考礼包

选调生时政热点,无论是在选择题中还是申论材料里都有可能设考点。为了帮助选调生考生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动态,丰富时政知识,中公选调生考试网整理国内外时政热点,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较新时政热点文章:我国从2018年起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解释,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有助于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

中央确定方案,直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痛点

201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此前,我国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体系相对完整,但在公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尚存在索赔主体不明确、评估规范不健全、资金管理机制未建立等诸多问题。责任不明导致监管难以到位,政策难以落实,风险防范、过程控制、生态修复等环保手段难以实现。例如,渤海湾溢油污染、松花江水体污染、常州外国语学校土壤污染等事件中,公共生态环境损害未得到足额赔偿,受损的生态环境未得到及时修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试点方案》,2016年8月30日,中央深改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部分省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的报告》。会议同意在吉林、江苏、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云南7省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两年来,7个省(市)印发本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案例实践27件,涉及总金额约4.01亿元,在赔偿权利人、磋商诉讼、鉴定评估、修复监督、资金管理等方面,探索形成相关配套管理文件75项。

7个省(市)的试点实践表明,《试点方案》总体可行,其内容涵盖了在全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基本内容,为《方案》形成提供了实践基础。

各地稳扎稳打,因地施政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吉林

今年11月,吉林省首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正式成立,评估范围包括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类等5个方面,为环境诉讼提供了技术支撑。

——江苏

江苏创新赔偿达成形式,在磋商赔偿、诉讼赔偿两种形式之外,成功尝试了行政命令赔偿。先后成功办理了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无锡尚品石油有限公司倾倒废油渣造成土壤污染损害赔偿案、洪泽湖非法捕捞螺蛳导致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相关推荐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