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2】优势富集效应是一种起点发展理论,是指起点上的微小优势经过关键过程的级数放大,产生更大级别的优势积累。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优势富集效应的是( )。
A.某名牌大学建校时间很早,文化传统悠久,并拥有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支持,全国许多优秀的学生填写高考志愿时都选择了该校
B.上海的金茂大厦楼体高度略微超过“东方明珠”电视塔,被誉为“野中华第一高楼”,因此吸引了众多游客和广告商,各类会议也常在此举办,呈现后来居上的态势
C.某教育培训机构为了拓展业务,也像别的培训机构那样,通过发送宣传单来进行宣传,后来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也更上一层楼,成为业内的典范
D.某服装品牌设立之初,较先提出要做“夹克之王”的理念,并通过电视媒体进行推广,后来这个概念逐渐被人们认可,许多人都认为买夹克就应该买这个品牌的
解析:根据题干对优势富集效应的描述,可知优势富集效应是指:起点上的微小优势能产生更大的优势积累。A 项建校早、B 项高度略高、D项较先提出“夹克之王”的理念均属于起点上的微小优势,符合优势富集效应的定义;而C 项开始并未体现出任何的优势,所以不符合定义。故答案选C。
三、枚举型定义
枚举型定义所指的对象通常数目很小或其种类有限,因此在定义时通常会将其外延列举出来。这类定义由于其外延已给出,故而考生能较容易地理解定义的内涵或适用范围。
因此,在做枚举型定义的定义判断时,只需将选项与列举出的定义项相互对照即可。
【示例】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示例中就直接列举了可以监外执行的两种情况,理解起来相对比较容易。
【例3】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职工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上述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是( )。
A.周某开车在下班途中违章驾驶,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颅骨骨折
B.交警小李因纠正王某的违章行为引起王某不满,在上班途中遭到王某的殴打
C.赵某在车间加班时因操作不当,手指被绞进机器中,事后被鉴定为二级伤残
D.张经理为加深与同事的感情,在工作日邀请同事共进午餐,结果同事在用餐后不慎摔伤
解析:题干给出了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A项“违章驾驶”不符合第(四)条中的“非本人负主要责任”;B项“在上班途中遭到殴打”不符合第(二)条;C项“加班时手指被绞进机器”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第(一)条,属于工伤;D项“用餐后摔伤”不符合“因工作原因或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造成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答案选C。
【点拨】 枚举型定义,所给选项只要符合其中一项就符合定义,解题时需要将选项与涉及的外延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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