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委办〔2018〕11号)精神,由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持续组织实施南平市2019年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与对象条件
(一)选拔名额
2019年全市计划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900名左右,其中:
1.从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返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中选拔700名左右;
2.从已参加2019年福建省选调生资格考试人员中选拔200名左右。
选拔岗位计划数全市统筹、统一安排。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志愿服务基层;
3.品行端正,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为大专以上学历;
6.2019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设置
2019年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岗位不设专业限制。根据南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工作实际需要,特别欢迎农业经济管理、农业工程、森林资源、植物生产、动物医学、环境生态、土建、水利、交通运输、财政金融、会计与审计等专业毕业生报考(专业类别参照《2019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网址:http://www.fjkl.gov.cn),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不得报考对象:(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或在单位任职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限制报考对象:(1)省里统一选拔2018届在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民政部门公开招募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等)和南平市民政部门公开招募的2018届在岗服务的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等,因尚在服务期内,按中央、省、市有关文件严格管理,不列入2019年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范围;(2)现役军人和南平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列入2019年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范围。
3.建议不报考对象:(1)有高度近视、弱视、单眼废用性外斜、色盲(夜盲)、肠胃病较严重等情况的同志,虽然基本达到公务员体检标准,但考虑南平农村大多山高路远、自然村偏僻分散,农村工作常常要翻山越岭、走村入户,不分昼夜,有时还要参加防汛防火、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建议不报考参选;(2)目前已怀孕的女同志,因不宜参加胸部X线片等规定的体检项目,不能按选拔时间完成正常体检工作,建议不报考参选;(3)鉴于基层党群工作者上岗后,规定在村聘用期为2年,聘用期内要求全年在岗不少于220天,试用期满考核、聘用期满考核及确定正式录用事业单位等,均需按统一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进行,建议计划2年内怀孕待产、哺育的女同志待条件合适时,在以后年度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