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后续管理和培养。由省、市、县组织部门跟踪培养。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转正后,安排基层锻炼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县直、乡镇的选调生,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选调到各地级以上市工作的选调生,可按规定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考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选调生招录”,及时了解选调信息。
(四)政策咨询电话:(020)87185179、87185180。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37605711。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务员局
2018年10月19日
附 件:
附件1:选调高校范围.doc
附件2:选调职位表.xls
附件3:推荐表.doc
附件4:报考指南.doc
附件5:选调单位咨询电话.xls
附件6: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