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带齐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运动衣、鞋等物品。体能测评项目具有一定的剧烈性,考生应视身体状况确定能否参加体能测评,因考生身体状况不宜进行测评而参加测评引发意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30前到达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运动场集中,逾期视为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面谈了解
为能让选调单位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和在校期间表现,以及到广东工作的意愿情况,定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9时在东莞市委党校(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具体位置详见附件2)举行面谈(其中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进行面谈)。请通过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的拟入围面试考生按时参加。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和各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15日至16日上午,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分开始。考生可依据《东莞市2019年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时间安排表》(附件3)自行查询本人的具体面试时间。请务必注意区分当天上午或下午,切勿看错或记错,避免错过面试时间,造成遗憾。
2.地点。东莞市委党校。(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三)面试注意事项
1.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7?45前,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下午13?4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东莞市委党校)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3.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应留意自己所在职位分组是否与本人报考的职位对应。
4.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5.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6.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7.考生面试完毕在候分室等候工作人员发布面试成绩,成绩公布后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
1.时间。拟定于2018年12月17日上午进行。
2.集合地点。东莞市委党校。
3.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予以确认。
体检对象由选调单位于当天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
4.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统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公布。
考生应注意安排好自己的日程,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更换手机号码,请务必通知选调单位更新。
原标题:关于东莞市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和体检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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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