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3月下旬或4月上旬,甘肃省委组织部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发拟录用通知。
(四)体检与资格复审。7月上中旬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内容:①档案审核;②政治面貌,毕业证、学位证等。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届时通过甘肃组工网(http://www.gszg.gov.cn)查询。
(五)确定选调对象。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未按期参加体检和资格复审,以及体检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岗位安排
岗位安排坚持基层导向,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面向有空编的市(州),在编制限额内充分尊重本人意愿。确因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州)直部门单位,并在到岗工作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直部门单位,并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2年;本科生安排到乡镇。
五、日常管理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及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辞职辞退、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日常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市(州)、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公务员法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新分配到乡镇的选调生在乡镇机关较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因公开遴选等特殊原因调离的,应至少服务满2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在乡镇工作的选调生,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安排到县(市、区)直及以上机关单位的选调生2年内不得调动。
附件:甘肃省2018年定向选调应届毕业优秀大学生报名推荐登记表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