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安排。组织部门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并结合选调生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到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工作。其中,非紧缺专业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安排到县乡机关工作,法律专业的主要安排到全区市、县两级法院和检察院机关工作。
(二)转正定级。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转正定级,其中在乡镇工作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可担任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博士研究生毕业前已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试用期满,或毕业前未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定为副处级。
(三)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咨询电话: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771—5898505、589856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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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