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进行。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选调生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外,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
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复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签约和体能测评。签约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签约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拟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和重新体检(仅涉及特殊体检标准的项目)。
(五)公示、确定人选、报到和录用。按照考试考察情况研究选调人选后,将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八桂先锋网和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选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其他规定材料于2020年7月中旬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特殊情况的,报到时间可延迟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相关政策
组织部门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并结合拟录用人员情况,统筹安排到我区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县、乡两级机关工作,服务时间满3年方可交流。新录用的定向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二)报考人员在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等不诚信报考行为,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咨询电话: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0771-5898594、5898730(传真)电子邮箱:gxgbghb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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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西大学校新媒体中心
文件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M5tiXIee6Q3vMXD8N9y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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