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阶段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汤睿
原标题:南宁市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公告
附件: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