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组织能力、基层工作心理适应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进行。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
(九)确定选调对象。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确定为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选调生须于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到相应的市、县组织部门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报到后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有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为坚定定向选调生服务安顺、扎根安顺、奉献安顺的信心和决心,定向招录的选调生,在按照公务员法及《贵州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同时,可按以下政策进行管理:
1、报考市直部门职位的,工作岗位由市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安排在市直党政机关工作;报考县区职位的,工作岗位由县区组织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在县区党政机关工作。
为加强选调生的培养锻炼,选调生5年内须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锻炼2年以上。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经县区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
选调生在贵州较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安顺较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3、市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定向招录的选调生中挑选。省级机关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推荐定向招录的选调生。
4、定向招录的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程序评审认定后,可享受当地相应层次的人才有关优惠政策。
本次选调工作由中共贵州省安顺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33787590(中共贵州省安顺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电子邮箱:aszzbgwyglk@126.com
附件:1、贵州省安顺市2018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职位表
2、贵州省安顺市2018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中共贵州省安顺市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