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如因审核不严、漏审等原因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复审单位承担。
(二)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直各招录单位必须在6月24日前将现场资格复审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三)贵州省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选调生、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面试拟于2019年7月上中旬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准备。
(四)在招录过程中,我市公务员招考各考试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贵州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在招录期间,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的规定。
(五)我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联系电话如下:
打印《贵州省2019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技术问题的咨询电话:毕节市人事考试中心)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毕节市引导办:
毕节市项目办:
监督电话: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2019年毕节市公开招录选调生、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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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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