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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8年面向清华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网络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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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含照片),经院系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208室梅老师处。同时,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或JPG格式)、《人选情况表》电子版发梅老师邮箱(thu62773164@163.com),邮件标题“河北选调+院系+姓名”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填报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布。省委组织部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直机关和雄安新区定向招录,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竞争比例达不到1:5时,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定向招录,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报考省直机关选调生职位、经面试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关市或省直机关空缺职位。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将反馈学校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按照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在北京市进行。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签订就业协议。

考察、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录用

河北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录用名单,于2018年7月中下旬统一组织培训后送报到。

温馨提示:

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有志于到河北发展的毕业生踊跃报考!

咨询电话:河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311-87907928,0311-87907251;

13613280403(曹),18942656270(张),

15531177491(潘)。

附件:

1、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2、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人选情况表

3、河北省省直机关定向招录职位表

4、河北省各市定向招录计划表

5、河北雄安新区定向招录计划表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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