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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2018年公开选聘高学历人才58人公告

武汉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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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考察或面试

根据报考人数及专业分布,报经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安排考核考察或面试程序。面试程序一般为:

1.面试人选确定:符合选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兴隆县人才办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兴隆组织工作”微信公众号、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版,以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较和一个较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4.设面试较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面试较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参加下一选聘程序,等于或高于70分的,按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下一选聘程序。

5.根据面试成绩,在较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兴隆县;②烈士子女或配偶;③学历较高者(若学历相同,“双一流”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6.面试组织:考核考察或面试工作在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监督。

(四)政审工作

由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在面试较低合格分数线上、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五)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在面试较低合格分数线上、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六)公示

经资格复审、考核考察或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兴隆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兴隆组织工作”微信公众号、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版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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