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调条件有松有严
2018年的公告中明确提出: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截至2018年6月30日,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8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2016年的公告中明确提出:截至2016年6月30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具备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条件之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对比这两年的公告,2018年在对于是否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的条件有所放宽,不硬性规定必须满足其中之一才符合报考条件,而是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会优先选调,这就放宽了一部分毕业生的招聘条件。
第四,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对象及条件有所调整
2018年的公告中对于年龄的限制也适度放宽,由往年的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调整成为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但是2018年公告中没有明确提出招录本科应届毕业生的要求,这是值得注意的一点。
第五,录用安排及服务年限略有调整
1.录用安排
(1)在基层段炼的方面,2018年新录用省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乡镇进行为期两年的培养锻炼(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基层锻炼期间,第2年挂任乡镇党政副职。基层锻炼期满后,原则上返回原单位工作;本人愿意在基层工作的,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也可留在乡镇机关工作。而2016年新录用的选调生是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的分配到缺编的乡镇机关;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直机关(第1年下派到乡镇工作)。
我们可以看出2018年的基层锻炼不再以是否缺编而安排工作地点,而且明确提出如果本人愿意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留在乡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