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且具备条件的选调生,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大胆使用。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任职定级为科员满一年的本科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副职;任副科级职务满一年的硕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正职;任正科级职务满二年的博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县处级副职。
此外,根据哈尔滨市引进人才政策,对于招录到哈尔滨市的选调生,可享受三年内免费入住周转公寓、连续三年每月发放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在哈尔滨市工作满五年后一次性兑现安家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为8万元、6万元、3万元)等优惠政策。
根据佳木斯市引进人才政策,招录到佳木斯市的选调生,可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大学学士5万元)。
根据大庆市引进人才政策,招录到大庆市的选调生,可享受入住大庆市人才公寓、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12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大学学士3万元)、在大庆市购买住房每人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选调生较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黑龙江省,否则按照《较低服务年限承诺书》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此公告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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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