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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市江岸区面向北京大学专项招聘115人公告

北京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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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有报名意向的应届毕业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基本信息表》(见附表1、2),准备其他相关材料(材料名称见报名材料清单),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姓名-毕业学校-博士或硕士发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1940105226@qq.com。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周二)09:00--3月9日(周五)15:00,以邮件投递时间为准。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明确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报名材料清单:

(1)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2)二代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和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3)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反映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等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2、资格初审。武汉市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专项招聘工作专班对《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通知到本人,报名时间结束后将在江岸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an.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可不进行岗位核减。

3、面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月3月22日--23日,在北京进行。面试采取面谈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报考动机、政治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变能力和综合能力等情况。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对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70分)确定进入复试人员。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将在江岸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an.gov.cn)上公布。

4、复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月3月31日,在武汉市集中进行。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复试前,招聘工作专班依据考生网上报名材料,核实考生携带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养和留汉意愿等情况。结构化面试之后,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江岸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an.gov.cn)上公布。

5、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深入考生所在院系党总支访谈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学习、一贯表现情况。如考察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不适合进行递补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复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考试考察情况依次进行递补,不宜递补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公示和聘用。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江岸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补充新进人员登记有关规定和专项招聘人员的待遇规定,办理其就业报到、岗位认定登记、进编、工资兑现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待本人与该单位解约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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