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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定向北京大学引进生选拔公告(不限名额)

北京大学就业信息网 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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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填写的《2018年湖北省引进生推荐报名表》(纸质版),经所在院系盖章后,于3月19日前送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新太阳学生中心216办公室);往届毕业留校教职工填写的《2018年湖北省引进生推荐报名表》(纸质版),经所在院系(部门)盖章后,于3月19日前送交学校组织人事部门。

同时,报考人员填写的《2018年湖北省引进生推荐报名表》(电子版,含本人近期正面照片),以“学校+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c527@163.com。

2.资格审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对照选拔引进资格条件,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留校教职工进行资格初审和推荐确认,研究提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

湖北省委组织部对学校推荐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于3月22日前在北京大学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公布。

3.笔试。3月25日上午,湖北省委组织部在北京市湖北大厦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遗失者,应通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提前向湖北省委组织部反映。

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于3月25日下午在北京大学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公布。

4.面试。3月26日,湖北省委组织部在北京市湖北大厦统一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于3月27日前在北京大学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公布。

5.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考察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德才表现、获得的奖励以及本人意愿等情况。

6.体检。集中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7.公示。综合考虑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北京大学就业指导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选拔引进的,由湖北省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与拟引进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及时办理选拔引进手续。

9.报到入职及岗前培训。7月15日前,引进人员按照统一规定要求到湖北省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报到。7月底,湖北省委组织部集中组织引进生进行岗前培训。

四、管理培养

湖北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引进生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湖北省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培养使用。

1.岗位安排。引进生统一安排到湖北省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工作,博士研究生安排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安排副科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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