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科目及其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约400元)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3.在体检前请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进食(包括牛奶和清水);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
4.请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体检期间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6.请保持《报名登记表》上的通讯方式畅通,体检结果确定后(约2天)方可离开十堰。
咨询电话:0719-8109429
附:2018年湖北省(十堰市)选调生招录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