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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培生招聘116人公告(第二批)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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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现场填写《委培生报名登记表》和《委培生就业安置诚信承诺书》;

2.申报考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一式一份;

3.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4.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

(四)考试

1.出题、评分由本公司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笔试。

(五)选岗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的总排名及岗位条件,男女考生各自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选择各自符合要求的岗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选岗顺序。

(六)资格复审

对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发改、人社、教育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符合安置委培生身份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体检

复审合格后,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经过申报、考试、复审、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伊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名额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本次聘用人员。

六、聘用方式

上岗委培生与吉林省金标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协议三年一签。上岗的委培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第三方派遣机构解除协议:一是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是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四是委培生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工资待遇

上岗委培生工资待遇暂定为2000元/月。基本养老保险由县政府和上岗委培生共同缴纳,县财政按20%比例缴纳,上岗委培生按8%比例缴纳,每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工伤保险由县财政按0.4%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县财政按6%比例缴纳,上岗委培生按2%的比例缴纳。大额补充医疗96元/年(由个人缴纳)。失业保险由县财政按0.7%比例缴纳,上岗委培生按0.3%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由县财政按0.1%比例缴纳。参保人员自参保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由个人进行补齐,方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年龄按现行政策执行。退休年龄遇国家政策调整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仅适用于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委托培养的大中专毕业生,不涉及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等问题;

2.第二批就业安置,所有委培生均要报名参加考试。未登记或已登记未参加报名、考试或已报名参加考试后应选择岗位而未选择就业岗位的委培生,均视为自动放弃,政府不再安置就业;

3.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申报人员须保持申报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申报人员本人负责;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434-4551111 18043003119

原标题: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培生第二批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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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培生就业政审表

委培生第二批开发就业岗位统计表保育员

原文链接:http://www.yitong.gov.cn/zw/tzgg/201903/t20190314_286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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