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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扬州市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公告(20人)

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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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扬州市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引进一批江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实施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面向部分高校选聘20名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选聘对象:部分高校2017届、2018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选聘专业:优先选聘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船舶工程类、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环境保护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经济类、商务贸易类、财务财会类等急需的专业人才。

选聘名额:20名

二、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专业水平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本科生年龄一般为25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28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担任过院(系)及以上团委正副书记,正副部长,学生会或同等学生组织正副主席(会长)、正副部长,班长、班团支部书记;

3、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获得过院(系)或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两次及以上院(系)或校级三等奖学金奖励。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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