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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选聘专门人才15人公告

高港区人民政府 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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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量化积分、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将报名表(word电子档)以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大类】发送到邮箱(ggzzb618@126.com)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报名表(纸质版)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相关奖励及任职证书、党员证明、本科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院系公章,以快递形式寄至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具体地址和联系人见报名表备注栏)。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3月10日(网上报名和邮寄材料均为报名必须环节,缺一视为报名不成功;同时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接受报名的同时,按照有关选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量化积分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根据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量化积分和排序,根据量化积分成绩并结合结构比例对报名对象进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量化积分要素主要包括学历学位、任职情况、表彰奖励等方面(均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3.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表彰奖励材料、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通过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面对面双向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资格复审与面试期间,免费为考生安排食宿,同时适当给予国内往返交通费补助)。

4.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5.考察

采取一定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港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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