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占80%和组织考察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审批手续。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政策咨询
宿迁市委组织部0527-84368161
宿迁市人社局0527-84353007
宿迁市编办0527-84368353
沭阳县委组织部0527-83069820、人社局0527-83596105
泗阳县委组织部0527-85236668、人社局0527-85271853
泗洪县委组织部0527-86238305、人社局0527-80829310
宿豫区委组织部0527-80988093、人社局0527-84465865
宿城区委组织部0527-82960190、人社局0527-8090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