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养管理
1、选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期间享受市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乡镇(街道)、开发园区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锻炼。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个人志愿可选择进入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
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其自谋职业。
选调人员符合“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政策的,可享受相应补贴。(具体政策文件附后)
4、选调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库,对其培养、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http://zzb.wuxi.gov.cn(无锡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hrss.wuxi.gov.cn(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策咨询电话:0510-81827491、0510-81820889,(00)86-510-81827489(海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0510-12388(无锡市纪委监委)
六、本公告由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无锡市公开选调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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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人才办〔2019〕5号—“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pdf
中 共 无 锡 市 委 组 织 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日
原文链接:http://hrss.wuxi.gov.cn/doc/2019/04/02/24418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