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确定拟录用人选。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按4∶6的比例进行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6﹒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7.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8﹒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法院系统专项选调转递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法院系统专项选调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四、相关政策
1﹒面向部分名校选调人选,原则上安排到设区市市级机关或县(市、区)级机关工作,试用期满后,安排到乡镇(街道)锻炼不少于2年,其间在村(社区)锻炼不少于1年。面向江苏省内高校选调人选,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社区)锻炼不少于2年。法院系统专项选调人选,原则上安排到省和各设区市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工作,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县(市、区)法院锻炼不少于2年,其间在人民法庭锻炼不少于1年。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报考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享受低保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素质测试后,凭有效证明材料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江苏省委组织部申请减免考试费。
五、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请各有关高校党委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联系电话:025—83392800,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邮箱: jssxds@126.com,邮政编码:210013。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2日
原标题:江苏省2021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szzb.gov.cn/tzgg/info_11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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