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发展潜力和选调志向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请各有关高校党委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按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025—83392800,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邮箱:jssxds@126.com,邮政编码:210013。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30日
原标题:江苏省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szzb.gov.cn/jsxdsxbzt/info_56.aspx?itemid=31166
热门推荐>>>历年全国各省考试公告汇总
访问中公选调生考试网查看更多选调生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