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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做好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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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员招录考试。由省委组织部对高校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审查,在此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考试科目为江苏省公务员A类。选调生推荐人选不能同时参加江苏省其它公务员职位的招录考试。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00名面试和考察人选。

5、面试和考察。面试和考察人选确定后,由省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人选逐一进行面试和考察,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和学校综合考察材料。面试主要测试运用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组织活动能力、从事基层工作志向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了解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和获得奖励表彰等情况。

6、确定录用人选。考察结束后,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试行)》,对笔试、面试、考察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选。

7、体检。录用人选确定后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录用人选一旦确定,学校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8、办理录用手续。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省教育厅毕业生分配部门按招收录用公务员的办法办理省内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省外高校录用人选与省委组织部、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9、档案转递。各有关高校按照学生的分配去向,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是选调生档案。

五、分配原则

选调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分配去向根据地方对人才的结构需求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选调生分配到地方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和任职定级。

六、时间安排

1、高校推荐工作要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邮编:210013;联系电话:、)。

2、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准考证领取办法另行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事厅

200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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