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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河北人事人才网 20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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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省市属本科院校党委: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选调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0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报考选调生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省内外本科院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毕业研究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身体健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毕业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

(三)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也可以参加选调:①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②志愿到张家口市、承德市工作具备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大学本科毕业生;③55所国家重点院校具备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在校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省市属本科院校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由院校党委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院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负责汇总有关报名资料,于2006年2月24日前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省外本科院校毕业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登陆河北人事人才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经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推荐盖章后,于2006年2月24日前到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报名。

如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各市接收计划数的情况,可按1:2的比例倒减选调生接收计划。

(二)笔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的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准考证发放时间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和体检

根据笔试科目的总成绩和各市接收计划,以市为单位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入围人员如自行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排序顺延增补)。报考选调生的研究生在笔试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受面试名额限制。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北人事人才网()发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市委组织部一般在15天内对报考本市选调生人选进行面试和体检。参加体检人数按本市接收计划1:1.1的比例确定。

面试和体检办法由各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

(四)确定选调生名单

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00分×2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成绩排序和体检情况,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生录用名单,通知省人事厅、省教育厅以及有关高校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要在选调生离校后将其档案寄送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

(五)培训定岗

2006年8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完成选调生岗前培训和定岗工作,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三、组织领导

选调生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政策性强,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各市委组织部、有关高校党委一定要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精神扎实做好选调生选拔工作,严把“入口关”,确保选调生的质量。工作中,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和防止各种不正之风。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0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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